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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乌兰察布99MW分散式风电项目启动优选!

    2025-12-24 10:02 [风能]  来源于:风电头条    作者:风电头条
    导读:风电头条获悉,12月22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乌兰察布市2025年分散式风电项目优选工作的公告》。 内容指出,根据各地分布式新能源消纳空间,2025年拟在4个旗县分别布局实施4个分散式风电项目,装机规模9.9万千瓦,其中察右中旗3
    风电头条获悉,12月22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乌兰察布市2025年分散式风电项目优选工作的公告》。
    内容指出,根据各地分布式新能源消纳空间,2025年拟在4个旗县分别布局实施4个分散式风电项目,装机规模9.9万千瓦,其中察右中旗3万千瓦、察右后旗2万千瓦、兴和县3万千瓦、化德县1.9万千瓦。
    申报企业要求指出,申报主体可以是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以联合体协议书方式明确牵头企业,且牵头企业出资比例不低于51%。
    项目申报要求指出,每个项目择优确定1个投资主体,同一独立法人企业最多可以申报3个项目。
    公告如下:
    关于开展乌兰察布市2025年分散式风电项目优选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3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全区能源领域简政放权优化程序优化服务的通知》(内能源法改字〔2025〕83号)等文件精神,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开展乌兰察布市2025年分散式风电项目优选工作。
    一、项目概况
    根据各地分布式新能源消纳空间,2025年拟在4个旗县分别布局实施4个分散式风电项目,装机规模9.9万千瓦,其中察右中旗3万千瓦、察右后旗2万千瓦、兴和县3万千瓦、化德县1.9万千瓦。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要求
    1.申报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且正常存续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企业应具备一定的风电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能力。
    2.申报主体可以是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以联合体协议书方式明确牵头企业,且牵头企业出资比例不低于51%。
    3.申报企业(含联合体各成员,下同)“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申报企业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申报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专业性和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等不实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项目申报要求
    1.每个项目择优确定1个投资主体,同一独立法人企业最多可以申报3个项目。
    2.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生态环境保护政策,选址主动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军事禁区等敏感区。
    3.申报企业应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建设方案,明确站点风能资源条件、电站建设方案等内容;明确拟接入变电站、接入电压等级、送出工程距离等。
    4.按照申报要求,提供优选项目相关材料。
    三、优选流程
    (一)申领文件
    1.优选文件的申领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有意参加优选的企业,请将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申领文件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为一个PDF格式的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nmggzfw@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XXX公司申请乌兰察布市2025年分散式风电项目优选文件+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收到资料并审核通过后,24小时内将优选文件发送至申报企业对应邮箱,申报企业要及时查收邮件,如因申报企业未及时查收邮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递交资料
    1.申报资料提交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申报企业将项目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新能源科。
    2.每个申报项目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文件一式5份、电子版申报文件一式两份(需包含可编辑电子版申报文件,U盘存储)。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申报文件应进行包装,并加贴封条。
    (二)组织评审
    乌兰察布市发展改革委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开展本次优选评审工作,评审工作采用合格性审查与综合性评分相结合的方式,提出推荐项目清单。
    (三)公布结果
    乌兰察布市发展改革委就拟入选项目清单通过公开渠道进行公示,印发相关旗县组织实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及电话:朱琳18247158003,党忠宏13190636527
     
    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2日
    来源: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辑: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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