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份风电竞价标准细则发布,不鼓励运营商过度降价
全国首份省级风电竞争配置办法的发布,或加速风电竞价上网模式在全国范围内的落地。
近日,广东省能源局印发了《广东省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办法(试行)》和《广东省陆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这是国家宣布推行竞争方式配置风电项目以来,全国范围内第一份关于风电竞价的标准细则。
今年5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要求,从2019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增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海上风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
这意味着,中国风电行业明年将面临竞价“大考”。
业内有观点认为,广东省《办法》的出台,成为风电行业竞价制度范例,对其他省份竞价方案的落地起到了一定的借鉴、引导作用,全国范围内的风电竞价上网模式有望加速落地。
根据《办法》,广东省海上和陆上风电项目从2019年1月1起,以企业能力、设备先进性、技术方案、已开展前期工作、接入消纳条件、申报电价等六大指标打分进行竞争配置,试行期为三年。其中,海上风电考核权重分别为30%、8%、6%、10%、6%、≥40%(即最高分分别为30分、8分、6分、10分、6分、≥40分);陆上风电考核权重分别为20%、8%、7%、18%、7%、≥40%(即最高分分别为20分、8分、7分、18分、7分、≥40分)。
关于配置范围,凡纳入《广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17-2030年)(修编)》、但未在2018年5月18日前确定投资主体的海上风电项目,以及从2019年起新增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均需通过竞争配置方式确定投资主体和上网电价。
按照要求,广东省海上及陆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的基本原则是,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确定项目投资主体、建设规模和上网电价。
今年8月,广东省发改委曾下发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海上风电、陆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办法的意见。
相较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此次发布的《办法》中,陆上和海上风电的就地消纳条件的最高分值由5分,分别提高至6分和7分,相比更看重风电消纳这一因素。
随着风电竞价脚步的逼近,终端电价的缩水,使风电运营商直接丧失部分收益,这份压力沿着产业链向上传导至设备制造商,风电整机招投标价格屡创新低,但后者却无法将价格压力进一步传导给上游的零部件商,导致其“两头受压”。业内呼吁,要警惕恶性竞争带来的的风险。
根据《办法》,申报电价指标权重在40%以上,根据申报电价不同共设有三级加分区间:上网电价降低1分/千瓦时及以内的,每降低0.05分/千瓦时得1分;上网电价降低1分/千瓦时以上至2分/千瓦时,超出1分/千瓦时的部分,每降低0.1分/千瓦时得1分;上网电价降低2分/千瓦时以上,超出2分/千瓦时的部分,每降低2分/千瓦时得1分。
其中,降价超过2分/千瓦时部分的加分幅度减小,这一点也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不同。
西部证券最新研报指出,如果申报的电价较标杆电价降4分/千瓦时,按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打分能达50分,根据新《办法》仅打分31分。因此最新的风电竞争配置办法表明,政府不鼓励对上网电价盲目降价的过度竞争。
申万宏源也认为,申报电价边际得分逐级递减,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为争夺市场开展恶性“价格战”的风险。考虑到上网电价降幅高于2分/千瓦时后边际得分骤降20倍,预计广东省风电上网电价下降空间即约为2分/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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