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丨今年水电、风电、光伏消纳目标已基本达成
可再生能源“三弃”问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2012年严重弃风开始,西南弃水和弃光限电等层数不穷,从管理部门到产业链都高度重视,尤其入冬以来,进入了风电、光伏发电消纳利用难度最大的时期,局部地区面临弃风弃光反弹的压力。同时,受汛末来水多和极端天气等影响,四川、云南、广西水电仍存在较大消纳压力。
周二,国家能源局通报了今年前三季度弃水、弃风、弃光的总体情况。
图1. 11月1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17年前三季度缓解弃水弃风弃光状况的通报》
各省区弃风、弃水、弃光电量如下图所示:
图2. 各省区弃水弃风弃光情况
水电方面,前三季度弃水电量达到820.23亿千瓦时,是三种可再生能源中最高的。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此前要求2017年云南、四川水能利用率力争达到90%左右。根据公布结果来看,前三季度两省份水能利用率分别达到了87.3%和88%,与目标还有一定距离。还有一个半月时间,上述地区要达到目标不仅不能再新增弃水电量,还需要继续加大水电消纳比例。
图3. 主要地区前三季度弃水量和水能利用率
风电方面,前三季度弃风电量为295.5亿千瓦时。“三北”地区弃风严重的省份弃风率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其中吉林省弃风率降幅最大,达到11%,宁县和甘肃弃风率下降也较明显,云南弃风率保持不变,山西和河北下降幅度较小。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要求2017年甘肃、新疆弃风率降至 30%左右,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弃风率降至 20%左右。目前来看除了甘肃省,其他省份在前三季度均已完成了任务。此外,甘肃和新疆还被列为限电风险等级较高的地区。
图4. 各省区2016-2017弃风率对比
光伏方面,前三季度弃光电量达到51亿千瓦时,其中河北、山西、山东、陕西、云南等省区弃光率有所上升,甘肃、新疆、青海、宁夏、内蒙古等地区弃光率下降明显。甘肃和新疆弃光率已降至 20%左右,但陕西、甘肃和新疆仍然是限电风险高发地区。
图5. 各省区弃光率增减情况(单位%)
除了公布全国弃水弃风弃光数据外,能源局从三个重点方向做了相关部署,以保障四季度积极消纳可再生能源。
确保本地消纳空间
新疆、甘肃、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等地区要结合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尽快扩大风电清洁取暖规模,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建立风电供暖合作机制。新疆、甘肃、内蒙古等限电严重地区要督促自备电厂企业参与系统调峰运行和消纳可再生能源。四川、云南、广西要通过多种途径推进本地电能替代,提升本地消纳可再生能源能力。
扩大外送和跨省跨区交易
各区域电网要加强省间互济和跨省备用共享,统一调用区域内的调峰资源,协同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电网企业要挖掘哈密-郑州、宁夏-浙江、酒泉-湖南等跨省跨区输电通道输送能力,并优先输送可再生能源电力。有关能源监管机构要对跨省跨区电力外送通道中可再生能源占比情况按年度进行监测评价。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等要会同电力交易机构,扩大跨省跨区电力现货交易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具备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东中部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要把本地区减少燃煤量与消纳区外输入可再生能源电力相结合,主动与跨省跨区电力输送通道的送端地区政府及电网企业对接,将本地区腾出的电力市场空间优先用于扩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
建立联动机制
预警结果为红色地区要大幅降低风电和光伏发电弃电率,争取尽早退出红色限制;预警结果为绿色地区要确保风电和光伏发电弃电率不升高;加快建立水电投资消纳预警机制。对弃风率、弃光率超过5%的地区,视情况对年度新增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予以核减和采取停建缓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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