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任重道远
日前,国家能源局印发《2015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的通报》(国能新能[2016]214号),以附件报告形式通报了201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报告是国家能源局首次公布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年度监测和评价结果。
报告显示,到2015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4.8亿千瓦。其中,水电装机(不含抽水蓄能机组)3.0亿千瓦,发电量10985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19.6%;风电装机1.29亿千瓦,发电量1863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3.3%;光伏发电装机4318万千瓦,发电量392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0.7%;生物质发电装机1031万千瓦,发电量527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0.9%。
今年3月,为实现2020、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20%的能源发展战略目标,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确定了2020年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占社会用电量达到9%的目标,同时公布了202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全社会用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比重指标。
报告指出,2015年,包含水电在内,全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13625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中的比重为24.5%;全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2778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中的比重约为5%。业内人士认为,整体看来,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在全社会用点量中占比较低。
“十三五”期间,非水可再生能源究竟会怎样发展?日前,中国电力新闻网以及中电传媒微博、微信、论坛发起关于“十三五”期间非水可再生能源将如何发展”的话题征集活动,调查结果如下:28%的受访者认为,“十三五”期间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将继续高速发展;23%的受访者认为,“十三五”期间弃风弃光形势将更加严峻;20%的受访者认为,光热发电等新兴发电方式将迎来政策鼓励等利好;14%网友的受访者认为,地区间利用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比例差距将进一步增大;13%的受访者认为,我国能够实现2020、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目标。
仔细对比此前发布的各省区2020年非水可再生能源占比目标和2015年各省区现状,记者发现,大部分省份将在“十三五”期间面临较大的压力。
中国风能协会秘书长秦海岩曾表示,经过测算,要确保实现我国承诺的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目标,除去核电和水电的贡献之外,到2020年,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电量必须要达到6500亿千瓦时以上。届时,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在6.7万亿千瓦时左右,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电量在全社会发电量中的比重达到9%以上。2020年,燃煤火电机组发电量约41000-43000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约占燃煤机组发电量的15%。
除此之外,弃风弃光问题的严重性也在《2015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的通报》中得到了真实的反映。2015年,弃风限电形势严峻,全国弃风电量33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13亿千瓦时。其中,甘肃弃风电量82亿千瓦时、弃风率39%;新疆弃风电量70亿千瓦时、弃风率32%;吉林弃风电量27亿千瓦时、弃风率32%。2015年,西北地区出现了弃光现象,其中,甘肃弃光电量26亿千瓦时、弃光率31%;新疆弃光电量18亿千瓦时、弃光率26%;青海弃光电量2亿千瓦时、弃光率3%。
今年7月,国家能源局公布了2016年上半年风电并网运行情况。据统计,2016年上半年,中国弃风电量达323亿千瓦时,逼近去年全年弃风电量。今年一季度,甘肃、新疆和宁夏的弃光率也分别达到了39%、52%、20%。
对此,厦门大学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在电力过剩的背景下,政府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协调好各种电源之间的关系,确保可再生能源的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能够在各地得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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