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码新型储能,规划与价格政策配齐
2023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广西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区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300万千瓦左右。在此之前一个月,广西出台了《加快推动广西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明确了独立共享储能的价格政策。广西新型储能投资前景受到业界关注。
新能源配储政策驱动了广西新型储能的发展。2021年广西开始要求市场化并网的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分别按照装机容量的20%、15%的比例配建储能。2022年广西推进集中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确定了首批12个示范项目,总规模162万千瓦/364万千瓦时。示范项目可租赁容量给新能源企业,帮助后者完成配储要求。
《规划》提到,预计“十四五”时期广西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将分别新增不低于1800万千瓦、1300万千瓦,新能源消纳压力和电网安全运行风险加大。同时,广西电力需求旺盛,供需形势紧张,且广西主电网属于南方区域西电东送重要通道,这对电力安全保供和系统稳定运行提出了更高要求。新型储能对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顶峰能力、应急备用能力、运行效率、安全稳定水平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推动制造业发展也广西力挺储能的重要原因。近年来,广西依托有色金属、稀土资源优势,吸引了比亚迪、华友钴业、鹏辉能源、远景储能等众多企业,新能源产业被广西视为重要的战略性新型产业。
对于业界最为关心的储能盈利模式,根据4月出台的《措施》,预计独立共享电站收入将以容量租赁费和调峰收入为主。
容量租赁上,广西规定年容量租赁费价格参考区间为160—230元/千瓦时。2022年,河南省也曾发布指导价格,电化学共享储能容量租赁参考价为每年200元/千瓦时。最早推动储能容量租赁的山东省,价格则在330元/千瓦左右,按2小时的储能配置折算为165元/千瓦时。
参与调峰辅助服务的补偿标准为396元/兆瓦时。调用次数上,示范项目有效全容量调用充放电次数原则上不低于300次/年,其中2023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投运的示范项目原则上不低于330次/年。
对于一个100兆瓦/200兆瓦时的独立共享储能电站来说,上述两项收入之和将在5576万—7214万元之间。不过,这是理想情况下的收入,前提是储能容量能够全部出租,且电站调用次数可以保证。但据笔者了解,广西2022年全年调峰并未超过300次,政策规定的300或者330次调用能否实现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广西允许储能电站通过充放电价差进行套利,但现行政策下电价差较小,每度电仅有几分钱,考虑到储能电站充放电还存在10%—15%的损耗,有业内人士预计这部分套利难以实现,甚至有轻微亏损的可能。因此,投资收益测算要结合实际情况,不宜过度乐观。
虽然实际收入与理想情况可能存在一定差距,但出台了明确的价格政策还是能为企业带来更稳定的投资预期。2022年底,武鸣平陆共享储能电站并网试运行,这是广西首个市场化独立运行的大容量共享储能电站。在新的政策支持之下,加上锂电池价格不断下降,广西独立共享储能电站的投资建设有望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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