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家上市公司涉及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
在企业管理能力、财务状况、行业竞争等因素之外,环境风险日渐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环境风险关乎企业发展,也关乎企业形象。2023年6月第四周,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等风险信息共关联到21家上市公司。其中,8家属于国资控股企业。梳理发现,21家上市公司背后有多达247.9万户的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风险。
大有能源子公司义煤集团宜阳义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排放的水污染物,悬浮物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为110.156mg/L,超过排放限值(30mg/L),超标2.6倍,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被处以罚金36.94万元。
兖矿能源子公司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10万吨/年DMMn装置,部分处理设施停运排放大气污染物,根据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中满负荷生产最大废气流量为40563标立方米/小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公司因此被处以罚款32万元。
近年来,随着ESG(环境、社会责任及管治)投资理念逐步升温,投资者越来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环境责任受到重视,因此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环境数据被纳入A股绿色报告项目数据库。
“双碳”背景下,绿色发展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者,A股上市公司也愈发重视环境治理,在生产经营中把“绿色”“可持续”作为公司发展的理念。环境作为ESG三大“支柱”之一,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等ESG类报告,成为更多上市公司展示公司环境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负有法定环境信息披露义务的上市公司,需通过编制专门的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及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进行环境信息披露。
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应当披露的环境信息
包括:企业环境管理信息,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碳排放信息,生态环境应急信息,生态环境违法信息,本年度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情况,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信息,生态环境应急信息,生态环境违法信息,以及投融资信息及所投项目的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信息。
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应当披露的环境信息
包括:环境行政许可信息、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生态环境违法导致的人员行政拘留信息、生态环境司法判决信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协议信息、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等。
未尽到环境信息披露义务将导致“双罚”的法律后果
上市公司未尽到环境信息披露义务的法律后果,通过以下四则案例可见一斑: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上市公司未尽到环境信息披露义务主要体现在环境信息披露不真实、未进行披露或未全部披露,处罚依据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处罚主体均为当地证监局,且均对主要负责人一并进行处罚。随着《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的深入实施,上市公司因不披露环境信息,或者披露的环境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也将面临生态环境部门的处罚。此外,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因违法违规被处罚,将不得公开发行股票、不得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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