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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将启动 助力环保产业

    2016-10-27 08:47 [环保要闻]  来源于:上海证券报    作者:上海证券报
    导读:⊙记者 赵静 ○编辑 谷子 历时约三年的全国污染源普查即将展开,环保产业再获新增长力。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于201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通知》称,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掌握各
      ⊙记者 赵静 ○编辑 谷子
      历时约三年的全国污染源普查即将展开,环保产业再获新增长力。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于201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通知》称,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对于准确判断我国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昨日从环保部获悉,普查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结果将在第三阶段的2019年发布。其中,2016年四季度至2017年底为第一阶段,主要是做好普查开展的前期准备工作。第二阶段从2018年初开始,各地组织开展普查,建设数据库,于年底完成普查。第三阶段在2019年,将组织对普查验收、数据汇总和结果发布。
      “摸清家底,搞清楚目前我国污染排放的真实状况,这是普查的首要意义。”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副会长骆建华对记者表示,虽然每年都有相关的年报和数据的发布,但是很多数据可能在产生的过程中出现失真。此外,环保部已经明确将建立排污许可核心制度,因此也需在普查的基础上,更有效地实施排污许可核心制度。
      “与经济数据不同,环境的数据百姓容易感受得到。环境数据的年年改善与百姓感觉的不一致,需要校正和调整,而环境普查可以把过去没能掌握的排放源、污染源进一步查清,使环境治理更加有的放矢。”骆建华说。
      关于这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对象和内容,环保部有关负责人称,凡在我国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均属普查对象。具体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
      为确保普查信息的真实准确,环保部这位负责人称,将对普查方案设计、普查人员选调和培训、污染源清查、普查表填报、普查数据审核汇总、处理和上报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将提升卫星遥感、无人机等调查手段和互联网、移动终端等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同时将普查数据与其他相关领域的关联数据信息进行比对验证。从顶层设计上建立“不敢造假”的制度环境,使各类主体“不能造假”。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每10年开展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2006年至2009年开展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果,并在近10年的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10年发展,我国工业经济,社会人口结构,污染源类型、分布、规模和性质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公众对准确获取环境信息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
      “我国环境污染没有控制住的最重要原因之一是工业企业的污染没控制住。”骆建华说,现在工业企业上报的排放达标率在90%以上,但实际情况可能并没有这么高。
      “如果完全按照政府的要求实现达标排放,那企业就有治理的压力和动力,工业企业治理的市场才能真正打开。”骆建华告诉记者,在“城市生活”治理市场已趋饱和、“农村生活”治理市场正开始发育的同时,前期因为执法监管不到位而没能真正发育起来的是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的市场。这次普查,将开启最为庞大的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市场,将为环保产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增长动力。

    (编辑:东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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