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怀远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和阶梯气价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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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和《关于召开怀远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和阶梯气价听证会的公告(第一次)》等规定,现将怀远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和阶梯气价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3月17日(星期二)09:00
二、听证地点
县政府二楼县发展改革委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
(一)核定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
目前怀远县居民用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为3.0元/立方米,根据2024年度配气成本监审结论,我县核定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为0.69元/立方米。根据《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健全蚌埠市居民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蚌发改价管〔2024〕247号),气源价格为2.49元/立方米,此次联动调整金额为0.18元/立方米,拟调整怀远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为3.18元/立方米。
(二)建立居民天然气阶梯气价制度
阶梯气量按年度计算,结算起始日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用气量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具体气量划分及对应气价标准如下:
第一阶梯:每户每年用气量480立方米以内(含480立方米),执行基础气价,即3.18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每户每年用气量480立方米至1440立方米部分(含1440立方米),执行加价气价,即3.5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每户每年用气量1440立方米以上部分,执行高额加价气价,即4.45元/立方米。
学校(含幼儿园)、养老托育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按第一档与第二档气价的平均水平执行,调整为3.34元/立方米。
(三)优惠政策
对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以户为单位,每户每年给予36立方米免费用量。
(四)多人口家庭用气量
家庭户籍人口4人(不含)以上的普通居民用户,每增加一人,第一档气量每年增加60立方米。
四、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人
(一)听证会参加人(18人)
1、消费者参加人(10人):
张 磊 居民
张 杰 个体
徐 梅 居民
朱 明 淝南镇人民政府
江淑贤 居民
唐 娟 会计
李语涵 居民
李城辉 充装
周 静 焊工
刘 婉 居民
2、经营者参加人(2人):
姚晓宁 海特燃气公司
吕伶俐 海特燃气公司
3、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人):
崔 健 县人大财经工委主任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人员(6人)
魏西萍 人大代表
李小妹 政协委员
吕之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肖 浣 县财政局
年景风 县市场监管局
李恩泽 县消保委
(二)听证人(3人)
杨为红 县发展改革委
朱 丽 县发展改革委
潘美虹 县发展改革委
(编辑:韩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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