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鹿泉区:“气代煤”用户更换安全保护装置,每户补贴150元
为切实提高气代煤用户燃气设施安全水平,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按照石家庄市双代办《气代煤户内报警器使用寿命到期后联锁装置更换为自闭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石家庄市鹿泉区政府近日印发了《鹿泉区农村地区气代煤用户更换安全保护装置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自2022年11月至2023年底,利用一年左右时间,为全区域范围内农村地区约9.5万户“气代煤”用户(包括“气代煤”确户数及自行改造用户)更换具有自动切断功能的安全装置,强化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坚决防范事故发生,切实保障用气安全。
《方案》明确,鹿泉区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本辖区“气代煤”用户更换安全保护装置的开展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气代煤”用户安全保护装置自担费用的收取,以及燃气企业与“气代煤”用户的施工协调,并对辖区内的工程量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切实保障应装尽装,确保更换工作顺利开展;区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筹措、拨付等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安全装置产品质量的监管、抽检等工作。
“气代煤”用户每户需更换两个自闭阀,即:1个连接壁挂炉,1个连接灶具。采购产品参数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落实资金保障方面,《方案》提到,结合鹿泉区实际,农村“气代煤”用户每户更换保护装置(安装两个自闭阀)政府补贴150元(区财政和分税制乡镇按1:1负担,统收统支乡镇由区财政全额负担),用户负担50元,不足部分燃气企业负担。燃气企业负责制定施工计划,组织安装,所需财政资金根据工程验收情况逐步解决。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等自身承担的费用由区政府全额给予补贴。
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本辖区“气代煤”用户更换燃气保护装置(具有切断功能的燃气灶前阀门和壁挂炉前阀门)工作。结合“气代煤”用户明细,全部安装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燃气公司和“气代煤”用户安装工作,安装完毕后由用户签字乡镇认可,最后形成验收台账。
(编辑:韩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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