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查处天然气销售领域腐败问题 推动惩治防同向发力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储气库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林长海贪腐案有了最新进展。记者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了解到,目前该案已在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并将择日宣判。
天然气销售领域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管理链条长、经营模式多样,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自2019年以来,中国石油纪检监察组连续4年把天然气销售领域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执法的重中之重,聚焦“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坚决查处天然气销售领域“靠气吃气”、设租寻租、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
中国石油积极探索适应自身特点的纪检业务管理模式,在所属单位相对集中的北方、东部、西部、南方地区设立4个区域纪检监督中心,实行信访受理、问题线索处置、执纪审查和办案力量调配“四集中”管理,优化整合监督执纪工作力量。
除林长海案外,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2019年5月至2021年4月,中国石油纪检监察组联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委、山西省监委,先后查处了中国石油原天然气销售西部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吴某某,原华北天然气销售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宓某某等2名党组管理领导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2021年9月,曾担任天然气销售分公司党委书记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裁凌某主动投案。
“三不腐”是一个互为依存、环环相扣的有机整体。在推进不敢腐时,就要注重挖掘不能腐和不想腐的功能,从典型案例中查找体制机制和制度漏洞,提出纪检监察建议。
在林长海案查办期间,专案组通过思想教育,引导被审查调查人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分析问题成因,自我剖析从违规违纪走到违法犯罪的思想蜕变过程,反思梳理所在企业管控制度漏洞,找出相关业务在管理流程上的权力寻租点和廉洁风险点,深刻剖析案发单位“两个责任”作用发挥情况。在专案组教育帮助下,林长海主动撰写多份剖析材料和管理建议,这些都成为案件后续以案促改的第一手素材。
在推进不能腐时,要注重吸收不敢腐和不想腐的有效做法,提升制度建设和监督的针对性。如,林长海案形成的“一案两书四报告”,即:当事人忏悔书、纪检监察建议书,案件总结报告、案例剖析报告、政治生态分析报告和廉洁风险分析报告,就为即将开展的整改工作提供了“靶心”。
中国石油纪检监察组在办案中发现,天然气供应在管道开口、价格核定、气量调节、工业用气比例核定等环节均存在权力寻租空间。在以案促改中,该组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利用天然气管道“开口”供气审批权,设立“影子公司”、充当“影子股东”、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等问题,推动集团公司党组、天然气销售分公司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组织相关企业自查申报、承诺清退,深化领导人员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从源头上堵塞漏洞、规范管理。
中国石油纪检监察组在查办案件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注重做深做实日常监督,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将监督工作融入日常管理,突出“专”和“常”,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将监督工作抓在日常、抓在经常,持续推动深化专项整治,深入查找合规经营风险,及时堵塞管理漏洞。
近日,以林长海等案为题材拍摄的系列专题警示教育片《利剑啸歌》在中国石油系统内播出,专题片深刻揭露违纪违法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纪法底线失守、行为腐化堕落的轨迹,起到“当头棒喝”的震慑效果。
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靠的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让党员干部从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中国石油纪检监察组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一方面用好红色资源和爱国主义教育、党性教育基地,传承弘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引领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另一方面,把近年来查处的天然气销售领域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清醒剂”,深度剖析曝光个别领导人员搞权钱交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经商办企业、向民营企业输送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编写警示录,给党员干部敲警钟。
“我们要深化运用一体推进‘三不腐’方针方略,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反围猎’专项行动,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为全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落实天然气保供责任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中国石油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说。
(编辑:韩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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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5日,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所属中国机械进出口...[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