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十四五”重型燃气机组示范项目的公示
4月8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山东省“十四五”重型燃气机组示范项目的公示》。根据有关要求,拟将8个项目列为山东省“十四五”重型燃机示范项目,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8日至15日,原文如下。
关于山东省“十四五”重型燃气机组示范项目的公示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十四五”重型燃气机组示范项目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2〕148号)有关要求,经各市申报和委托第三方评估,拟将8个项目列为我省“十四五”重型燃机示范项目,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8日至15日,公示期间, 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联系人:张 宁
电 话:0531-51763681 51763680(传真)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旅游路28666号
附件:关于山东省“十四五”重型燃气机组示范项目的公示
山东省能源局
2022年4月8日
(编辑:韩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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