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力争年底实现油气长输管道外部保护风险隐患清零
近日,山西省政府印发《山西省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利用一年时间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争取到2022年底实现全省油气长输管道外部保护风险隐患清零,管道本体及其附属设施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基本建立“高风险区域”(人员密集高后果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安全风险管控政企联动机制。
方案对各部门的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要求。山西省能源局是油气长输管道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工作;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管道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油气长输管道企业严格落实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监督检查;山西省公安厅负责依法查处侵占、破坏、盗窃、哄抢管道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山西自然资源、水利、交通、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建设和保护等相关工作;各市、县级政府安委会负责组织好本辖区内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健全工作机制,保障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方案明确了开展外部保护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开展管道本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高风险区域安全风险管控联动工作机制和配合做好国家油气地理信息系统改造升级工作等方面的工作任务,对企业和政府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企业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进行全面自查,制定隐患清单,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每一处隐患,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要对“高风险区域”逐一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制定完善“一区一案”(即:高风险区、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明确每一处高风险区域的挂牌领导和管理责任人,建立责任考核制度,与当地政府、部门及高风险区域周边单位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修订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形成“三清单一方案”(管道外部隐患清单、管道本体隐患清单、高风险区域清单、“一区一案”),切实做好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监督执法,对本地区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既要查企业隐患是否整改到位,也要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是否履职尽责,对整改不到位、相关责任人未依法履行职责的,要依法予以处罚。要紧盯重大隐患整治,对需要持续推进整治的,督促企业从安全管理、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方面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要针对本地区每一处高风险区域,与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建立日常联防联控、定期会商研判和协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编辑:韩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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