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理顺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及建立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举行
9月12日,沈阳市理顺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及建立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举行,消费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经营者代表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了听证。
了解到,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自2018年6月10日起,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按非居民基准门站价格安排,由1.65元/立方米调整为1.86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调0.21元。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调整后,地方政府可以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企业经营状况和财政状况等因素,合理疏导终端销售价格。按照国家发改委规定,天然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后,门站价格可以在不超过20%的幅度内实行浮动。为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及时疏导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影响,市发展和改革委提出了理顺沈阳市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及建立销售价格与门站等上游气源价格联动机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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