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确定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措施
8月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深化改革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措施。
一是构建拓展国内生产、稳定国际合作的多元化供应体系,加强管网、储气库、接收站等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保障供需平衡,实现有序利用。
二是加大国内勘探开发力度,创新机制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转让矿业权。
三是完善天然气调峰、应急和安全保障机制。做好今冬明春天然气保供预案,新增气量优先保障城镇居民生活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煤改气”实施前须签订合同落实气源,坚持“以气定改”。利用差别化价格政策促进削峰填谷。
“去年冬季,我国北方部分地区一度出现天然气供应紧张的局面,暴露出我们在天然气生产、供应、储备、销售等环节还存在一些不足。”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严鹏程说,切实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和用气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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