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城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调
据获悉,从8月7日起,菏泽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根据门站价格调整幅度,等额调整第一档气价,每立方米上调0.26元。即由每立方米2.26元调整为2.52元,其他阶梯价格暂不调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要求,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轨,门站环节不再区分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理顺居民用天然气城市门站价格的通知》中规定,城市门站价格不再区分居民、非居民用气价格,统一按照国家公布山东省省界天然气门站价格加省内管道运输价格行。并轨后的菏泽市城区用气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6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1.86元,每立方米上调0.26元。
因此,为合理疏导门站价格调整对下游燃气企业的影响,根据上游门站价格上调情况,菏泽城区相应等额调整了居民用天然气第一档气价。即:居民用气价格第一档每立方米上调0.26元,第二档、第三档气价暂不调整。
此次价格调整,对城镇居民实际生活影响较小。根据调查,城镇居民家庭每户每月基本生活用气多数不超过18立方米,每月增加支出在5元以内。同时,为减轻对城镇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对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证的用户,一档用气量内用气价格不做调整,仍按每立方米1.91元执行。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按调整后居民第一档和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即每立方米2.62元。
市物价部门要求,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价格规定,及时做好销售衔接和服务,保障稳定供应。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加大对天然气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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