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南京市餐饮场所燃气使用管理
对餐饮场所除加大安全用气排查外,2017年,我市着手加强对餐饮场所50公斤钢瓶的管理,就禁止使用50公斤钢瓶问题进行研究。一年来,全市积极落实《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执行“禁止餐饮场所使用50公斤气液两相瓶”的要求。据统计,主城六区共有50公斤气液两相瓶2747只,已回收944只,剩余在用的主要是有气化装置的工业企业、管道液化气小区气化站和少量餐饮场所;江宁、浦口、溧水、高淳、六合五区及江北新区经摸排共有气液两相瓶3650只,已发动企业回收1713只。
主城六区积极引导液化气供气企业在餐饮场所推广使用螺纹连接不锈钢波纹管和双螺纹连接调压阀,目前已推广使用921家,累计更换不锈钢波纹管1770根、调压阀1429只。高淳区免费给餐饮场所安装燃气报警装置。此外,市建委已着手研究推进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并形成初步实施方案,拟上报市政府。江北新区积极为泰山街道万江共和小区餐饮用户协调改装天然气,并将该项目作为新区餐饮业燃气改装试点工程,“以点带片”在其他街道具备条件的小区推广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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