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季节性差价 10月1日起沪非居民天然气价下调
据报道,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的规定和国家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的要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决定调整本市非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自10月1日起,本市各类非居民天然气用户销售基准价格均下调0.11元/每立方米。
据获悉,本市非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实际销售价格以政府制定的基准价格为基础,由供应企业在上下5%的浮动幅度内确定。同时,实行季节性差价,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在基准价基础上每立方米提高0.2元,4月1日至11月30日每立方米降低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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