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出台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燃气事故,我市针对城区内燃气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制定了应急预案,并于即日起执行。
太原市将设立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各项应急救援工作,发布相关信息,指挥协调全市的预防处置工作。燃气事故发生后,燃气经营企业首先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安排应急抢险人员迅速控制事故进一步发展,同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进展情况。
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市区10万以上管道燃气用户连续停气24小时以上时,由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启动一级响应;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市区5万以上管道燃气用户连续停气24小时以上时,由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启动二级响应;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事故发生于敏感时期、敏感地点、造成了重大社会影响,由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启动三级响应。
预案中还对燃气事故发生后信息报告提出具体要求。要求燃气经营企业要在30分钟内将现场基本情况向相应应急指挥部门报告。宣传报道组要按照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安排,公开发布事故基本情况和应对措施。对发生时间、地点和影响等比较敏感的事项,可特事特办,不受报送分级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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