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手机版 一键访问 微信订阅
  • RSS订阅
  • 当前位置: 东北能源网 > 燃气 > 燃气要闻 >

    南宁:高层建筑商铺使用瓶装液化气属违规

    2017-03-22 09:02 [燃气要闻]  来源于:南宁晚报    作者:南宁晚报
    导读:首层为商铺的高层建筑在南宁十分常见,尤其餐饮店格外受市民欢迎,然而部分餐饮店所使用的瓶装液化气不仅违反了相关规定,更埋下安全隐患。3月21日,来到位于中新路的中新国际走访发现,该高层小区的一层商铺共有32家餐饮店,其中有15家仍在使用瓶装液化气。
        首层为商铺的高层建筑在南宁十分常见,尤其餐饮店格外受市民欢迎,然而部分餐饮店所使用的瓶装液化气不仅违反了相关规定,更埋下安全隐患。3月21日,来到位于中新路的中新国际走访发现,该高层小区的一层商铺共有32家餐饮店,其中有15家仍在使用瓶装液化气。
     
        小区铺好燃气管道,餐馆仍用瓶装气
     
        3月21日上午11时,在中新国际临街商业区,送气员正推着一罐瓶装液化气进入一家快餐店。值得注意的是,一根根黄色的燃气管道已铺设至餐饮店的厨房外墙,餐饮店老板只需拨打报装电话即可使用更为安全方便的天然气。
     
        “小区居民已经全部使用天然气,去年4月,沿街铺面也铺设了燃气管道,目前32家餐饮店中还有15家仍使用瓶装液化气。”该小区物业负责人冯艳芳表示,平时物业都会上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并定期检查,餐饮店也都配备了灭火器,若是餐饮店能够全部使用天然气,不仅方便管理,也提高了安全性。
     
        高层建筑商铺“违规用气”现象普遍
     
        根据2015年5月1日施行的《南宁市消防条例》相关规定,禁止在地下建筑和已经开通管道燃气的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违反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对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所谓高层建筑,包括10层和10层以上,首层为商业用住宅的居住建筑。
     
        经初步走访查明,现今新建高层建筑内的住宅均已使用管道燃气,但高层建筑配套的首层或二层商业用房使用瓶装液化气的现象仍较为普遍。南宁市目前尚有174栋高层建筑存在此类情况,其中青秀区75栋、兴宁区23栋、西乡塘区51栋、江南区6栋、良庆区19栋,覆盖了300多家餐饮店。
     
        为省钱拒绝天然气,报装其实“零首付”
     
        为何仍有部分餐饮店不愿使用天然气?中新国际一名经营面馆的老板说出了同行的心声:“考虑到经营成本,一些人还是会选择相对便宜的瓶装液化气,而且天然气安装费比较贵。”
     
        对此,南宁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勇介绍说,作为一种清洁的能源,管道天然气比空气轻,泄漏时会飘浮于空中,比液化石油气更容易扩散,并且管道天然气配备了报警器以防泄漏,以及采用多重阀门控制,安全性大大提高。为了鼓励商业用户使用天然气,南宁中燃推出了“零首付”报装管道天然气的措施,用户无需一次性投资工程安装费,只需在每月实际用气量里再分摊一定的费用即可轻松改用天然气,并且转换天然气的用户还可享受2年内每立方米优惠0.2元的优惠气价。

    (编辑:韩语)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信息  |  版权声明

    客服电话:18041077005(全天)    投稿邮箱:zhyny868@126.com    《东北能源网》报料QQ群 59213582

    网站合作: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网站链接: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投稿业务: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