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限价三连降
从2017年3月10日起,中山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限价由每立方米4.50元调整至4.20元,中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等终端供气企业可在最高限价内制定具体销售价格。
去年以来,市发改部门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工作要求,努力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更好服务企业,三次降低了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限价,合共每立方米降了1.18元。下一步,市发改部门将召开价格听证会,拟制定非居民终端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与购气成本同方向联动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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