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 居民用气价格不变
近日,中国石油西气东输销售公司依据国家、省文件精神对今冬明春非居民用气价格进行一定幅度调整,按照河南省天然气购销价格顺加机制的有关规定,经认真核算,市物价办对南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发文,分时间节点对我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
自2016年11月20日至30日及2017年2月1日至3月31日对工商业天然气销售价格由2.83元/立方米调整为3.03元/立方米,车用气价格由3.74元/立方米调整为3.94元/立方米,上浮0.20元/立方米;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对工商业天然气销售价格由2.83元/立方米调整为3.06元/立方米,车用气销售价格由3.74元/立方米调整为3.97元/立方米,上浮0.23元/立方米。非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时间从2016年11月20日抄见气量执行。居民用气仍按原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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