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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津召开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 39代表均赞成实行阶梯

    2016-09-28 09:25 [燃气要闻]  来源于:江津网    作者:江津网
    导读:为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引导居民节约用气。今日,江津区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在区经信委301会议室举行。本次听证会提供了3套方案进行听证,共有39名各界代表到场参会,其中消费者20名、经营者代表3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镇街代表8名和
    为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引导居民节约用气。今日,江津区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在区经信委301会议室举行。本次听证会提供了3套方案进行听证,共有39名各界代表到场参会,其中消费者20名、经营者代表3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镇街代表8名和政府有关部门代表4名。
     
    据了解,江津区共有燃气经营企业10家。截至2014年底,全区共有居民天然气用户25.68万户,年居民用气量达6391.28万立方米。现行全区居民用气价格1.73元/立方米。
     
    “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是在保障绝大多数居民生活用气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听证会上,听证代表听取了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方案制定的依据、合理性、可行性和成本监审等情况的陈述和说明。
     
    “节约用气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听证会上,代表们纷纷赞成我区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代表们还建议,应尽快做好做细实行阶梯气价的宣传解释工作,多听取群众的呼声,在实行阶梯气价的同时让燃气企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供气保障能力。同时加强成本约束管理,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大力提升供气服务品质,满足市民用气需求。
     
    听证会代表们认真聆听并记录。
     
    听证会结束后,区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委将综合听证会意见,形成听证报告后,上报区政府常务会审定。
     
    附方案。
     
     
     
    注:
     
    1.居民家庭采暖用气采暖期为每年1-2月和12月,3-11月为非采暖期。
     
    2.居民家庭采暖期采暖气量分档(不含生活用气):第一档0-1200m3(含),第二档1200—2000m3(含),第三档2000m3及以上。
     
    3.采暖居民家庭用气,采暖期3个月包括生活用气和采暖用气,非采暖期9个月只有生活用气。采暖期阶梯气量=(居民家庭日常生活气量/12×3)+采暖气量。非采暖期阶梯气量=居民家庭日常生活气量/12×9。
     
    分析:
     
    居民家庭生活用气按方案一、二测算,第一档用户无影响,第二档用户增加气费支出0.17—27.2元/年,第三档用户增加气费支出27.2元/年以上。按方案三测算,第一档用户无影响,第二档用户将增加气费支出0.17—44.2元/年,第三档用户将增加气费支出44.2元/年以上。
     
    方案二和方案三中的采暖用气,第一档用户不增加气费支出,第二档用户增加气费支出0.17—136元/年,第三档用户均增加气费支出136元/年以上。
     
     

    (编辑: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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