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手机版 一键访问 微信订阅
  • RSS订阅
  • 当前位置: 东北能源网 > 燃气 > 燃气要闻 >

    广西防城港管道天然气执行两部制气价管理

    2016-08-25 09:36 [燃气要闻]  来源于:新华网    作者:新华网
    导读:近日,从广西防城港市物价局获悉,8月16日除了管道天然气售价下调之外,管道天然气安装费用方面也有所调整。原来2200元/户的管道燃气初装费被取消,改革执行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两部制气价管理,即容量气价和计量气价,并设置1500元/户的小区工程安装费。 从8
        近日,从广西防城港市物价局获悉,8月16日除了管道天然气售价下调之外,管道天然气安装费用方面也有所调整。原来2200元/户的管道燃气初装费被取消,改革执行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两部制气价管理,即容量气价和计量气价,并设置1500元/户的小区工程安装费。
     
        从8月16日开始,防城港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执行两部制气价管理,即分为容量气价和计量气价。容量气价统一定为800元/户,用于对燃气企业投入固定资产成本(市政管网及生产用房折旧费等)的补偿;计量气价主要用于对燃气企业运营成本的补偿。同时,取消管道燃气初装费或入网费,设置1500元/户的小区工程安装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防城港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8月16日起,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购房用户,不需交纳管道燃气初装费或入网费,或容量气价和小区工程安装费。因为新建设小区住房,容量气价和小区工程安装费计入建设开发成本,由住房建设单位向城市燃气企业交纳,住房建设单位及城市燃气企业都不能另行向购房户或用户另行收取。居民生活用气只需按照用气量结算费用即可。
     
        而对于在8月16日前,购房者已经与住房建设单位签订购房合同的,而且合同中明确有购房者向住房建设单位交纳管道燃气相关费用的,仍需按合同约定执行。对已建成但未安装天然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或已建成并安装天然气管道及附属设施但未开通管道天然气的现有住房用户,容量气价和小区工程安装费由申请安装的用户负担,并向中燃公司交纳,同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相关事项。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倘若8月16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购房户,仍然被收取燃气初装费或容量气价、小区工程安装费的,则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和维权。

    (编辑:韩语)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信息  |  版权声明

    客服电话:18041077005(全天)    投稿邮箱:zhyny868@126.com    《东北能源网》报料QQ群 59213582

    网站合作: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网站链接: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投稿业务: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