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价格改革再获推进 管输管理办法具雏形
作为资源领域价格改革的一块“坚冰”,天然气价改正在博弈中前行。了解到,今年以来有关部门围绕推动天然气价格市场化展开讨论并形成了初步方案,最终目标是在“十三五”期间实现政府只监管自然垄断的管网输配气价格,气源和销售价格两头放开。
按照这一总体思路,在过去三个多月的时间里开展了天然气管道运输成本监审工作并撰写分析报告,国家有关部门初步制定了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在降成本压力下,广东、浙江等省已经率先拉开了省内管输费及城市燃气配气价格的改革序幕。
业内人士指出,天然气价格改革需要整个产业链体制改革的配套推进,否则可能出现诸多负面效应。据了解,目前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已经过数轮修改,涉及准入门槛设置等具体问题的配套细则也在制定中。
中国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于2005年启幕,当时国家发改委决定将天然气出厂价统一改为实行政府指导价。2011年,部分地区试行价格联动,两广试行“市场净回值法”,这一模式在2013年推广到全国非居民用气领域,居民用气则开始逐步推行阶梯气价。2015年国家发改委又两次推出价改措施,非居民存量气和增量气真正完成并轨,将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放宽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国家发改委明确表示,“十三五”时期要逐步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
“今年来有关部门一直在推进市场化改革,此前有一些讨论,改革会涉及利益的调整,所以存在一些争议,但基本的原则还是明确的,就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即天然气价格从‘市场净回值法’走向市场化定价方法,政府从过去的制定门站价格走向制定中间管输配送价格。”
据了解,当前我国天然气上游勘探开发和中游输配环节,高度集中在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三大国有石油公司手中。其中,中石油的天然气产量和管道里程分别占到全国的75.5%和86.5%,八成以上的LNG接收站属于中石油。在保证国际长约和自己销售利益的情况下,“三桶油”天然不具备开放基础设施的积极性。此外,当前管网管理体制复杂,从干线到用户终端,还包括省级管网、市管网和城市燃气管网等多个中间环节,有很大一部分用气成本都花在了管输费用上。
“天然气目前的价格改革重在完善机制,首先是中游实现管网独立。因为管网不独立,天然气市场化永远做不到。至于是成立一家还是多家独立管网公司,目前还未有定论。”中国石油大学中国油气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董秀成表示。
第一步是先实现财务独立。据了解,今年3月以来,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对省内跨市天然气管道运输成本和市内短途天然气管道运输成本实施定期监审,涉及企业财务、天然气购销、管道运输气量和周转量、管道建设情况、管道运输成本等一系列情况,在此基础上重新核定管输费用。将来用户支付的天然气价格就是供求双方交易价格加上管输费。
根据安迅思调研统计发现,各地的省级天然气管输价格不一,整体在0.15元/立方米至0.5元/立方米之间,且相当一部分省份在0.25元/立方米以上。当前相对于低廉的煤炭、液化石油气、燃料油等替代能源,天然气的价格优势并不明显。在国内外经济形势不乐观,企业降本需求大的背景下,广东、浙江等地相继发文,进一步降低省内管网管输费及城市燃气企业配气价格,其他一些省份也在研究完善省级天然气管输价格形成机制,降低城市燃气企业配气价格等。
据安迅思分析师韩小庆介绍,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上游气源采购价格至今并没有变。因此,在其销售价格要求降低的同时,该公司只能压缩其省级管网管输价格,“之前发改委核算的浙江省省级天然气管网管输费在0.3元/立方米左右,但现在平均价格已经不到0.2元/立方米”。
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电厂用户代输价格和工商业用户代输价格也下调了0.02元/立方米左右。而江西对省内大型天然气用户实行“一企一策”模式和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即省管网公司、终端城市燃气企业与工业企业之间,三方共同协商签订供用气协议,落实用气优惠。
“在短期上游气价无法调整的同时,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或可选择降低省网运输及城市燃气企业配气价格的方式。通过调研统计发现,除了降低省级管网管输价格外,目前在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中,城市燃气企业配气价格还存在一定的压缩空间。”韩小庆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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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5日,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所属中国机械进出口...[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