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山东淘汰煤矿落后产能1625万吨
山东煤炭工业局近日发布通知,要求确保完成2016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目标,并公布了山东省2016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的目标和煤矿名单。
名单显示,2016年山东省引导退出煤矿产能1625万吨,省属企业退出产能679万吨,市县属煤矿退出产能946万吨。
兖矿集团退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北宿煤矿,为在产煤矿,产能100万吨。山东能源退出枣庄联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柳海矿业公司、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埠村煤矿、肥城矿业集团杨营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东山军城能源开发公司、临沂矿业集团马坊煤矿有限公司、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洼里煤矿、山东省徐庄生建煤矿、山东省岱庄生建煤矿湖西矿井,均为在产煤矿,合计产能579万吨。
市县属煤矿中,济南市退出产能194万吨,淄博市退出产能156万吨,枣庄市退出产能144万吨,龙口市退出产能10万吨,潍坊市退出产能12万吨,泰安市退出产能309万吨,莱芜市退出产能35万吨,临沂市退出产能86万吨,均为在产煤矿。
山东煤炭工业局表示,按照国家要求,2016年计划关闭退出的煤矿,要与11月底完成关闭退出任务。目前,虽然山东省已停产煤矿47对,关闭产能1159万吨/年,分别占年计划的81.03%和71.32%,但多数矿井是去年和今年初停产的,今年去产能工作主要集中在下半年。
该局要求,各市煤炭管理部门、省属企业要对今年的关停煤矿进行认真排查,已关停的要进一步落实封闭、填实矿井井筒的时间,检查各种证照注销的情况,检查人员分流安置方案执行情况,做好提请验收的准备工作。
对仍在生产的煤矿,要按照11月底关闭退出的要求,抓紧制定关闭退出方案,落实矿井停产、回撤、井筒封闭等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到排任务量,加快实施。
凡原计划于今年12月关闭退出的煤矿,必须将关闭退出时间调整到11月底前,确保11月底全面完成2016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任务。
山东煤炭工业局指出,对未列入《山东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实施方案》而主动申请退出或列入方案但申请提前退出的煤矿,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按隶属关系分别报市政府、省国资委同意后,以正式文件报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报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以便纳入国家年度奖补范围。
该局还公布了2016年度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淘汰落后产能煤矿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2016年山东省淘汰落后产能煤矿财政补助资金为8800万元,其中济南市为1426万元,淄博市为1590万元,枣庄市为1024万元,烟台市为220万元,潍坊市为146万元,泰安市为2469万元,莱芜市为592万元,临沂市为986万元,山东能源集团为347万元。
此外,山东煤炭工业局要求狠抓职工安置工作的督促检查,实现平稳有序推进;强化生产监管,狠抓减量化生产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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