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煤广能公司绿水洞矿修订完善《防突岗位责任制》
【本网讯】近日,川煤集团广能公司绿水洞煤矿认真贯彻执行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进一步加强防突管理,明确工作职责,修订完善了《防突岗位责任制》。
该《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了矿领导及副总师、矿部门及驻矿救护中队、矿各级人员及驻矿救护中队长的防突岗位责任制。其中,矿长是本矿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矿防突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防突工作方面有关技术政策、规范、规定等;负责组织实施防突规划和防突计划,落实防突安全费用;每月开展一次防突工作检查,及时解决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组织隐患整改工作;每月召开一次防突工作例会,专题分析、研究防突工作形势,总结经验、提出问题、制定措施,确保防突工作正常开展。矿党委书记履行党政同责义务,认真抓好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工作。总工程师在矿长的领导下,对矿井防突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并具体分管防突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防突工作方面有关技术政策、规范、规定等。
本网通讯员:邓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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