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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煤业公司出台安全生产特别规定

    2017-05-04 10:26 [安全生产]  来源于:川煤集团达竹中山煤业公司    作者:何永兴
    导读:【本网讯】近日,川煤集团达竹中山煤业公司出台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特别规定,促进了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该公司明确了杜绝重伤事故、一级非伤亡事故、瓦斯高值超限事故的目标。成立了以董事长、经理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
       【本网讯】近日,川煤集团达竹中山煤业公司出台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特别规定,促进了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该公司明确了杜绝重伤事故、一级非伤亡事故、瓦斯高值超限事故的目标。成立了以董事长、经理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实行领导包保区队责任制度。落实了具体措施:一是规定了周末两天三夜、节假日领导、副总师、生产口部门中干及管理人员值班,至少有一次安全检查,落实好值班责任,当班领导对违反值班、跟班、下井规定的各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处罚;二是严格队级管理人员现场跟班管理,因无队干跟班导致职工未进班或提前出井的经济损失由跟班队干负责,并给予5000元/班经济处罚;三是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管理规定,撒发现现场无措施施工作业,否折给予5000元/次经济处罚,由区队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技术员承担;四是严格干管人员留矿制度,凡违反规定给予500元/次经济处罚,公司领导按达竹公司规定执行;五是严格班前会管理制度,班前会由区队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并作好记录,否折给予500元/次经济处罚;六是严格管理人员现场跟班巡视及下井质量管理,凡违反规定给予500元/次经济处罚,对假出勤人员给予就地免职,凡工作区域发生重大隐患及重伤以上事故,实行8小时内倒查,并给予500元/人次经济处罚;七是严格落实特殊时段安全检查活动,严格请销假制度,对违反请销假制度的给予200元/次经济处罚;八是加大现场隐患、“三违”的排查整治力度,B级隐患及严重三违按相关标准3倍处罚,严重三违人员停工一周安全学习,特别严重“三违”按1000元/次经济处罚,A级隐患及特别严重三违及瓦斯高值超限按相关标准2倍处罚。现场查揭A级隐患,处罚责任单位2000元,由区队管理人员承担,累计发生两次A级隐患,加倍处罚;九是加大现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处罚,有证未持证处罚200元/次,区队安排无证人员上岗按违章指挥处罚5000元,现场违章指挥处罚2000元/次,集体违章指挥处罚5000元/次,造成后果追究管理责任;十是加强工伤管理,杜绝事故发生,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加倍处罚。
     
     
    本网通讯员:何永兴

    (编辑: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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