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将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4月10日,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从今年3月上旬至8月,广西对全区所有煤矿(除规划、新建、建设矿井外)进行检查整治,严厉打击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效防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据介绍,对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责令其立即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违法开采的矿产品及违法所得,按照规定的罚款标准上限处以罚款。对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对破坏性采矿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按相关规定,将超层越界开采作为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处罚,责令煤矿停产整顿并予以罚款;检查中,如发现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依规严格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地方政府要挂牌督办。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通知供电部门停止或限制供电、公安部门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对3个月内发现两次以上超层越界开采的煤矿,应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记者了解到,日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安全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强调各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同时做好与公安、电力等安委会其他有关成员单位的协调,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要及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对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不整改的,要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制度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公开办法规定,将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
(编辑:东北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