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东北东部经济带发展规划》
关于开展《东北东部经济带发展规划》
建言献策活动的公告
东北东部经济带是依托东北东部铁路等重要交通干线形成的经济轴带,自南向北贯穿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在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和开放合作中具有特殊地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要求,要规划建设东北东部地区快速铁路,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明确提出,编制相关发展规划,推动东北地区东部经济带发展。
为进一步促进东北东部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按照有关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牵头研究编制《东北东部经济带发展规划》。为加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现开展规划编制建言献策活动(期限为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4月23日),真诚邀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司
2017年3月24日
(编辑:东北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