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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电央企联手遏制煤炭价格非理性上涨

    2016-11-15 09:12 [重大事件]  来源于:北京商报    作者: 孙麒翔 王子扬
    导读:北京商报讯 (记者 孙麒翔 王子扬)11月11日, 两大煤炭央企同三大电力央企签署了煤电中长期协议。本次协议签约方为神华集团、中煤集团、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国电集团,成为继11月8日华电、国电投签订中长期合同后的又一大单。五大发电集团至此已全部与神华
      北京商报讯 (记者 孙麒翔 王子扬)11月11日, 两大煤炭央企同三大电力央企签署了煤电中长期协议。本次协议签约方为神华集团、中煤集团、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国电集团,成为继11月8日华电、国电投签订中长期合同后的又一大单。五大发电集团至此已全部与神华、中煤签订了中长期合同。
     
      本次在煤炭价格持续上涨期间签署的长期协议,与以往煤、电企业签署的“定量不定价”、“一单一议价”有所不同,本次长协合同将5500大卡动力煤的基准价定在了535元/吨,为期三年,每年一议价,同时允许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做出一定比例的浮动。国家发改委表示,希望借助这样的先行先试,能够对接下来的煤炭市场高涨行情起到引导作用。
     
      据了解,本次长协签订时,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为606元/吨,6个月前这一指数尚停留在389元/吨,而现货市场部分地区的价格也高达700元/吨以上。四家企业535元/吨的协议价较当日煤炭价格指数少了71元/吨。业内人士认为,此前国家发改委的约谈,使得无论是神华、中煤还是华电、国家电投,都觉悟到自身已经很难决定价格。在当前高煤价的情况下,维持一个合理的盈利水平对双方都还算能接受。
     
      对煤炭这类大宗商品而言,中长期供应合同其实很常见。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此次签订的长协,增加了履约监管和违约责任的是有必要的。因为长协的生效与否取决于煤炭的价格,由于煤炭价格目前的上涨是非理性的,如果价格急速上涨或下降,不排除协议双方中的一方出现毁约现象。当煤炭价格变化太大时,长协对于违约企业的罚款在企业看来并不多,企业也愿意拿出罚款来终止协议获取更高的利润。因此,在增加履约监管和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对于煤炭价格的稳定以及协议双方的履约情况都是利好的。

    (编辑:东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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