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大案例!国内企业整县推进加速跃进
近期整理了近期整县推进的一些案例,从而窥见目前市场的部分热情。
8月24日,中信集团与湖南新田县签约振兴屋顶及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约30亿元,计划以整村推进形式,建设农村屋顶光伏电站2万座,规划装机总量约500兆瓦。预计建成后,年发电量约7亿度,产值约3亿元,税收约4000万元。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能够节约优化配电,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构建农村现代能源体系,壮大村集体经济,实现村民增收致富。通过与中城投集团的战略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将为新田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8月24日,中来民生与平顶山市杨楼镇就整镇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达成签约合作,全程采取无接触线上操作模式。泗店镇人民政府、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项目拟建规模200MW,中来民生将协同合作伙伴共同推进泗店镇项目建设。双方本着诚信为本、团结协作、共同发展、服务社会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创建合作中来民生作为户用光伏的领军者,始终把民生放在了发展的首位,如林董所言“从民生中来,到民生中去”,虽遇灾、疫“双情”,此项工作仍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从捐献物资到八一慰问,再到河南第三季度电站收益提前发放,中来民生积极参与到了河南救灾的工作中,此次签约则是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的惠民、利民之举,亦是践行国家“整县推进”战略和碳中和目标的体现。杨楼镇整镇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拟建规模50MW,中来民生将协同合作伙伴共同推进该项目建设。发展机制,提升泗店镇太阳能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实现集约开发,共同推进项目尽早建成投产,发挥效益,造福人民。
8月24日,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签订《光伏发电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显示,为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有关精神,以清洁能源促进区域新发展,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两大国家重大战略,东南网架就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光伏发电战略合作 协议》,双方围绕光伏发电综合建设开展工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根据公告,衙前镇人民政府有丰富的存量及新建工商业屋顶、公共建筑、厂房仓储建筑资源, 具有广阔的光伏建筑一体化市场空间。同时光伏建筑一体化、装配式建筑等绿色建筑产业也是东南网架的重点投资项目。
衙前镇人民政府将其管辖区域内屋顶资源(党政机关办公楼、学校、停车棚、医院、 活动中心、产业园区等公建项目)交由东南网架开展光伏发电综合建设工作,并且支持东南网架在衙前镇各企业与民用建筑中推广光伏发电项目。东南网架按需提供优质的设 计、施工、咨询等电力配套工程服务和建设,跟踪做好光伏电站的技术支撑和服务,确保项目顺利交付。
本次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的后续落地实施过程中若涉及具体金额,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8月19日下午,盐亭县与四川川汇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协议。据了解,光伏发电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0亿元,整县装机规模约400MW,运营期(25年)总收入约35亿元,实现利税收入约3.5亿元。
8月19日,瑞和股份与萍乡市安源区城郊管理委员会于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城郊管委会梳理辖区全域新能源项目、综合智慧能源项目资源,交由瑞和股份投资开发;瑞和股份全额投资与城郊管委会全面开展战略合作。双方依托城郊管委会良好的营商环境和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在城郊管委会全域,全面深化战略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助力城郊管委会转型发展。城郊管委会支持瑞和股份在符合规定且具备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有偿利用城郊管委会辖区内党政机关建筑屋顶、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辖区国有各类工商业厂房屋顶和农村居民屋顶整体性开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8月19日上午,缙云县人民政府与国家能源集团浙江电力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举行,双方将在绿色能源项目开发方面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缙云县实现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增添新的动力。缙云作为首批省级清洁能源示范县创建单位,目前,光伏装机总规模16.72万千瓦,其中光伏地面电站装机容量达到8.5万千瓦,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8.22万千瓦,形成了一定的光伏产业基础,但加快推进能源升级的压力依旧较大。
8月17日,继前期与三峡资本和启东市人民政府、国电投安徽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之后,林洋能源再与冠县人民政府签订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冠县人民政府将为林洋能源提供及协调各类屋顶资源;林洋能源将积极参与冠县整县分布式光伏项目,预计开发、建设总装机容量约200MW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8月16日,中来民生与莱州市朱桥镇就整镇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达成签约合作。项目拟建规模220MW,中来民生将协同合作伙伴共同推进朱桥镇项目建设。双方本着诚信为本、团结协作、共同发展、服务社会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创建合作发展机制,共同推进项目尽早建成投产,发挥效益,造福人民。
8月12日,国家能源集团江西公司与景德镇市乐平市、浮梁县人民政府签署1550兆瓦新能源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江西公司于“十四五”期间在乐平市开发建设1000兆瓦的新能源项目,并共同建设发、储、用一体化能源示范工程;在浮梁县开发建设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水面集中式光伏等550兆瓦的新能源项目,与浮梁县合力打造江西省“碳中和”标杆示范县。
三峡智慧能源投资(海南)有限公司与河南省中豫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与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政府、中豫股权签订了“关于整县推进新能源产业合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框架协议”,积极布局整县推进。根据战略协议约定,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投资、建设和运维,配售电,低碳业务,风电、氢能,储能等,推动平舆县新能源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促进平舆县经济发展及低碳、生态、智慧能源城市建设,助力实现乡村振兴。
8月12日,国家能源集团签约江西浮梁县整县推进光伏试点项目。国家能源集团江西公司拟于“十四五”期间,在浮梁县境内,利用县域内屋顶、未利用水面、荒山等空间资源,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和集中式光伏项目,以及光储充一体化及蓄能电站项目,总装机容量达550兆瓦。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发电量达5.8亿千瓦时,新增税收3500万元以上,与相同发电量的火电厂相比,每年可节省标煤约17.8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约44.5万吨,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双凸显。
8月11日,东乡县200兆瓦集中式光伏电站暨80兆瓦屋顶分布式光伏整县开发及综合智慧能源建设项目签约仪式举行,标志着甘肃临夏州在新能源建设方面取得又一重要突破。
东乡县200兆瓦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由中国电建集团湖北工程新能源公司投资建设,并与东乡县共同成立合资公司进行合作开发,项目总投资10.5亿元,运行周期为25年,总发电量为691万千瓦,项目建成后,可同步发展综合智慧能源、多能互补、储能、节能、绿色交通等综合能源服务产业,实施“农牧光互补”“风光互补”“光伏+”“源网荷储”一体化等项目,将有力推进该县“美丽乡村、现代城市、绿色交通、零碳工业”建设,推动能源消费革命。
东乡县80兆瓦屋顶分布式光伏整县开发及综合智慧能源建设项目,由国家电投集团甘肃分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5.4亿元,涉及该县24个乡镇,项目建成后,可提供“清洁、低碳、优价、安全”的综合智慧能源,有效改善东乡县用能结构,减轻群众能源消费负担,实现节能增效,实现用能向绿色低碳转型。
8月10日,云和县与丽水正好电力实业集团共同签署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我县全面启动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开发工作。经前期摸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小区、商场等民用建筑屋顶可建设装机容量约1.5万千瓦;工业企业屋顶可建设装机容量约8万千瓦。
8月4日,正泰安能联合神华国华永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国华”)与湖南省祁阳市人民政府共同签署《祁阳市乡村振兴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开发。本项目采用三方合作开发模式,祁阳市人民政府负责提供并协调各方资源;神华国华负责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和各学校、医院、园区等公共资源机构屋顶建设分布式电站,装机容量约170MW;正泰安能以整村推进的方式开展户用分布式电站业务,装机容量预计约600MW。
8月4日,正泰安能与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政府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共同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开发。根据协议正泰安能拟在连城县境内设立项目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包括推进户用分布式电站业务、优先考虑设立物流仓储周转中心及相关产业落地,项目涉及装机容量预计约200MW。
8月4日,正泰安能与山东省临清市所辖的八岔路镇、大辛庄街道、尚店镇、戴湾镇、青年2路街道及新华路街道等6个镇级人民政府分别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在未来3年内,围绕上述6个镇级政府所在辖区内的分布式光伏市场,集中整镇、整村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正泰安能计划在每个镇级政府所辖合作区域内建成户用光伏项目装机容量预计约30MW,上述6个镇级政府合计装机容量预计约180MW。
8月4日,山东分公司聊城热电厂与冠县人民政府签署新能源整县开发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原则,共同推进冠县境内总容量100万千瓦的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及综合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该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建成后对推动当地乡村振兴和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8月4日上午,海盐县与嘉兴恒创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全面推进海盐分布式光伏建设达成战略合作意向。
根据协议,双方将统筹协调区域内工商业用户、公共建筑、特色小镇、工业园区屋顶等分布式光伏用地资源,研究制定区域总体规划与实施方案,明确拟建规模及进度安排。同时,严格按照国家及国网公司绿色能源发展规划,分类推进现有、新建(构)筑物分布式光伏安装,重点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特色小镇、工业园区、工商业用户屋顶等区域分布式光伏电站及储能项目建设。依照“碳达峰、碳中和”和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积极推动农牧业领域分布式光伏建设,实现乡村用能清洁低碳。此外,由嘉兴恒创提供分布式光伏等清洁能源增值服务,通过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积极开发数字服务产品,为海盐提供能源评估、用能咨询、能源数据服务、碳资产管理服务等,并开拓风力发电、电动汽车充电桩等其他清洁能源业务。
分布式光伏发电已成为可再生资源利用的重要形式,有利于加快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推动绿色发展。海盐光伏发电起步早,增长快,目前已建成光伏装机容量310兆瓦。2021年,海盐计划新增光伏装机容量30兆瓦,争取达到50兆瓦,力争到2025年实现总量翻番的目标。此次签约将为海盐经济发展注入绿色发展新动能,为嘉兴擦亮绿色低碳循环城市金名片贡献海盐力量。
8月2日,云南昆明五华区与昆明华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本次签约的综合能源利用项目,正是五华区和华润集团积极响应党中央提出的“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及“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我们将充分利用华润集团能源板块丰富的项目运营经验和强大的资金、技术实力,为区政府、园区及各类用户提供综合能源服务整体解决方案,助力五华区实现“双碳”目标,着力将五华区打造为低碳清洁、智慧高效的清洁能源利用示范区。
7月29日,国家能源集团国电电力北京新能源公司与辽宁省北票市人民政府签订500兆瓦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框架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利用当地光能资源丰富的优势,开发北票市境内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村委会、工商业厂房、农村居民等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规划装机容量500兆瓦。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发电量约6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18万吨标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45万吨。
7月27日上午,丹凤县人民政府与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在丹凤举行农光互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签约仪式,标志华能集团新能源公司农光互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正式落户丹凤。徐秀全与丁为成功签订了总投资约15亿元的农光互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
一期项目总投资约6.4亿元,在龙驹寨街道办、商镇、峦庄镇、棣花镇、土门镇、蔡川镇、武关镇、铁峪铺镇等8个镇(办)及部分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等规划用地约2587亩(最终以实际批复据实计算),建设115MW农光互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完成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年可发电量约12336万度,电费收入约4370万元,年均纳税约1012万元,带动就业200余人,年均交纳土地租金260余万元。同时,将所发电量按照上网标杆电价优先供应本地企业使用,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三分之一。25年运营期内,累计发电量约30.82亿度,纳税约2.53亿元。
二期项目总投资约8.6亿元,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通知》,计划在全县各类屋顶按照规定比例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容量约220MW。一期项目实施的同时,华能开展二期项目摸底设计等工作,计划两年内建成。
7月22日,国家电投东北公司与鞍山市台安县人民政府围绕县域市场开发相关事宜进行深入交流,并签署全面合作战略协议。目前,该公司围绕台安县县域市场开发,形成了总体实施方案,并推动台安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项目作为鞍山市“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申报至辽宁省发改委。同时,集团公司也将台安县列为首批7家“集团公司首批‘样板房’建设试点县域”之一。下一阶段,该公司将整合内外部资源,集中优势力量,持续优化台安县县域开发实施方案,将各项工作做实做戏做到位,向集团公司党组和地方各级党委交上满分答卷。
7月5日,国家能源集团国电电力辽宁能源与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订500兆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将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加强电力新能源项目合作,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计划利用全县区50%党政机关、40%公共建筑、30%工商业、20%居民住宅屋顶建设光伏项目,预计装机容量500兆瓦。同时,该公司充分发挥自身特点,主动对接岫岩县发展规划,优化新能源项目发展布局,着力构建清洁绿色、安全高效的新能源示范项目,推进地方现代能源经济发展。
7月26日,中利集团发布公告,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挥各自不同领域优势的互补性,信息共享,共谋发展。根据协议内容,双方拟在河北省范围内的新能源市场开展合作或合资发展,在光伏电站项目开发、EPC建设、配套产业投资等方面实现全面合作。根据合作项目开发需要,双方可以按照一定股比在当地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由华电控中利集团参股。并且,双方拟共同与地方政府签署开发2.5GW以上规模电站项目及整县分布式项目。
(编辑:韩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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