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六大电、各省要限期提高电煤库存7天以上,不得缺煤!
7月18日,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向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家电投、国家能源集团、华润集团,发布了《关于限期提升电厂存煤水平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19日前存煤提升至7天以上。
同日,发改委给河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安徽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能源局,吉林省、甘肃省、青海省工信厅要求按照委领导指示,保障电煤稳定供。不允许出现缺煤停机的情况。
I、当前用电处于高峰期,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保证电厂煤炭供应,不允许出现缺煤停机的情况。
2、对本省区7天以下的电厂"-广一策"拿出解法方案19日前所有电厂提升至7天以上(含在途资源),确有团难的先落实煤源和运力,21日前提升至7天以上(口径与国网,南网一致)
3、地方和企业认为能稳定保障且无需提升至7天以上的电厂,作出说明。
4、21日对落实情况进行全国通报,并抄送者区人民政府。
5、19日中午12点前将所有低于7天电厂的解决方案加盖单位公章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运行局。
(编辑:韩语) |
-
10月10日,自中国能建集团获悉,由中国能建广东火电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