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个!山东省增量配电试点项目获得国家批复
为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要求,了解掌握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推进情况和试点项目取证后的建设及运营情况,做好试点项目的许可服务及监管工作,促进增量配电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调研工作安排,山东能源监管办对全省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增量配电企业开展了监管调研,近日完成调研报告上报国家能源局。
山东省增量配电试点项目获得国家批复的共计27个,覆盖全省15个地市。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共有9个。本次调研采取了召开座谈会、现场调研、走访地方主管部门等多种方式,重点了解和掌握增量配电试点项目推进情况、配电网建设情况、配电网接入情况、已投运项目运营情况等。
通过调研发现,随着增量配电改革的深入推进,全省多个工业园区的增量配电项目受到国资、民资、外资等多种投资主体的关注,通过试点项目的落地实施,形成了配电网投资运营的多元化局面,为经济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部分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在实践中摸索经营,开展配售电一体化服务,推出综合能源服务项目,满足了用户对电、热、气等综合能源需求,在探索能源消纳、能源利用、能源服务等新模式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此外,针对历史形成的存量配电网,依托本次增量配电改革,通过合法程序解决了企业合法经营问题,保障了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山东省增量配电改革在提高配电网运营效率、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市场活力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同时,本次调研也发现增量配电改革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不同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差不能完全反映真实配电成本,增量配电企业运营压力较大;基本电费分摊机制不明确;部分项目推进和实施缺乏统筹规划和有效衔接;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缺乏政策支持等方面。
根据调研发现的问题和矛盾,山东能源监管办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一是理顺增量配电价格机制,激发企业投资活力。二是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三是明确增量配电网基本电费缴纳原则,疏解焦点争议问题。四是更好的发挥政府职能,科学引导增量配电网发展。五是重视和加强安全管理,保障改革平稳推进。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做好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做好增量配电企业的许可服务和后续监管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助力增量配电改革和能源高质量发展。
(编辑:东北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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