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副主任受贿!广西2017年核准的50MW风电项目被撤销!
2020年3月4日,广西发改委发文撤销了灌阳南江50MW风电项目核准,原因是由于原广西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长李向幸收受贿赂、违规审批。
据了解,广西发改委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撤销灌阳南江风电项目核准文件的通知》,是由于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自治区能源局局长李向幸利用职务便利,在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及安排装机容量等方面为私营企业主谢某某提供帮助,违规收受其财物,将灌阳南江风电项目(装机容量50MW千瓦)列入广西2017年风电建设开发方案,并于2017年11月获广西发改委委核准(核准文件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灌阳南江风电场工程核准的批复》。
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根据公开信息获悉,广西灌阳南江风电项目开发商为桂林富兴能源投资开发公司,投资金额为4亿元,计划安装2MW风电机组25台,总装机容量50MW。地点位于广西省桂林市灌阳县西南侧茶湾、西山一带山脊、山包区域。项目核准时间为2017年11月,建设周期为2017至2018年。但目前尚未开工建设,仍处于工程设计阶段。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年第2号)第56条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尚未开工建设的,由核准机关撤销核准文件。经核实,灌阳南江风电项目目前尚未开工建设,广西发改委按照上述规定,依法撤销该项目的核准文件。
公告原文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撤销灌阳南江风电项目核准文件的通知
桂发改新能〔2020〕146号
桂林市发展改革委,灌阳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给予李向幸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桂纪〔2018〕97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关于给予李向幸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桂监决字〔2018〕18号),原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自治区能源局局长李向幸利用职务便利,在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及安排装机容量等方面为私营企业主谢某某提供帮助,违规收受其财物,涉及的灌阳南江风电项目(装机容量5万千瓦)因此得以列入我区2017年风电建设开发方案,并于2017年11月获我委核准(核准文件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灌阳南江风电场工程核准的批复》,核准文号:桂发改能源〔2017〕1398号)。
2019年5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桂0302刑初83号)对私营企业主谢某某进行了“应当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判决认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年第2号)第56条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尚未开工建设的,由核准机关撤销核准文件。经核实,灌阳南江风电项目目前尚未开工建设,现我委按照上述规定,依法撤销该项目的核准文件。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15日
关于谢某行贿报导如下: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编辑:东北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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