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要求公司系统集体企业退出售电业务
8月27日,国家电网产业部发布《关于公司系统集体企业退出售电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公司系统集体企业要聚焦四类核心业务,坚决退出售电业务。
通知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公司系统集体企业不得取得售电资质、开展售电业务、参与售电业务投资。各单位全面排查集体企业参与售电业务情况,对已取得售电资质的集体企业,2019年底前完成资质注销;对已开展售电业务的集体企业,应加强与客户沟通,2019年底前终止相关业务;对已参与的的售电业务投资项目,与合作方做好协商,通过清算关闭,对外转让,减资退出等方式。
据了解,该文件的收文单位分别是:国网华东、东北分部、国网北京、天津、河北、冀北、山西、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四川、重庆、辽宁、吉林、黑龙江、蒙东、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电力,国网新源公司,国网物资公司以及国网技术学院。
(编辑:东北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