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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工商业用电价格一年实现“三连降” 每度降低10.16分

    2019-01-02 15:10 [行业动态]  来源于:黑龙江日报    作者:黑龙江日报
    导读:2018年省电力公司密集推出降价、降费措施,不断在降低客户用电成本上出实招,圆满完成国家要求的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改革目标。 实现改革目标的背后,是一种担当之举。省电力公司面对重重困难,不断压减运营成本、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和国家电网有限公
      2018年省电力公司密集推出降价、降费措施,不断在降低客户用电成本上出实招,圆满完成国家要求的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改革目标。
      实现改革目标的背后,是一种担当之举。省电力公司面对重重困难,不断压减运营成本、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支持,坚持把“让利电力用户”落到实处。由于黑龙江省近年来降电价力度较大,可挖潜空间十分有限。2018年以来,省电力公司一方面顶住经营压力,一方面配合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在全国两会上,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议案和提案,促请国家相关部委加快建立电力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受到高度重视。通过多次沟通汇报,中央在解决部分边远省份“交叉补贴”负担重和工商业电价偏高问题上,对“建立电力普遍服务补偿机制”达成共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东西帮扶”方式向黑龙江省调剂8.8亿元资金,缓解了黑龙江省降电价资金缺口。
      据介绍,2018年黑龙江省按照国家统一口径分三批落实了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措施,切实降低客户用电成本:自4月1日起,参与市场化交易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66分,一举拉开全年降价序幕;5月1日起,全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12分,工商业企业感受到用电成本明显降低;7月1日起,全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再降6.38分,合计降价幅度超过10%,改革红利充分释放。2018年,全年黑龙江省一般工商业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0.16分,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每千瓦时降低8.5分,降价幅度达10.2%,一般工商业用户每年可减轻电费负担13.56亿元。
      为从电力交易环节减低企业用电负担,省电力公司千方百计拓展“减负”空间,累计组织各类市场化交易19种,成交电量241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4%,占全省售电量30%以上;完成117家售电公司注册,已有850家市场主体参加交易。前8个月组织电力直接交易成交电量115亿千瓦时,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6.6亿元。
      与此同时,省电力公司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开展了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报装接电专项治理23条措施,年内高、低压客户平均接电时间分别压至80天和30天以内,减少客户接电费用约5亿元。
      据统计,2013年以来,省电力公司通过落实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用电城乡同价、煤电价格联动、调整电价执行范围、开展电力直接交易、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等措施,总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140亿元,逐步实现“推改革”和“降成本”双重目标。
     

    (编辑:东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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