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文要求煤炭企业积极签订中长期合同
陕西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煤炭产需衔接及合同汇总工作的通知》提出,煤炭企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从促进行业平稳运行的大局出发,积极主动与用户衔接,尽可能签订中长期合同,努力构建长期稳定、合作共赢的战略伙伴关系。
煤炭企业要遵循市场原则,积极与用户商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定价方式,保持煤价处于合理水平。
2017年煤炭产需衔接合同网上汇总工作即日起启动,拟定12月20日结束,请完成产需衔接的煤炭企业尽快上网进行合同录入汇总。
2017年煤炭产需衔接合同统一由煤炭企业在陕西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录入合同,无需再上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网,以提高效率。
对与用户签订中长期合同的,在录入中要注意选择中长期合同选项标示,便于铁路部门在运力上予以优先保证。
已完成合同录入的煤炭企业,将签订的2017年度购销合同或中长期合同(一式一份)及查定表(加盖企业公章),于12月19日前报陕西发改委。
《通知》表示,各地市煤炭管理部门积极督促所属煤炭企业开展产需衔接,加强对地方煤炭企业衔接工作的协调,及时反映煤炭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确保衔接工作有序进行。
《通知》明确,对产需双方确认的中长期煤炭购销合同,陕西发改委将与铁路部门衔接,并委托陕西煤炭交易中心在运行中做好跟踪监测。
继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将中长期合同履行、稳定煤炭价格、守法诚信经营等情况,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充分发挥第三方征信机构作用 ,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建立信用档案,扩大成果应用,促进煤炭企业经营行为有序规范。
(编辑:东北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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