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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

    2025-12-26 09:33 [能源要闻]  来源于: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廖睿灵
    导读:光热发电兼具调峰电源和长时储能双重功能,能够有效平抑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出力的波动性,是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支撑。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30年,我国
      光热发电兼具调峰电源和长时储能双重功能,能够有效平抑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出力的波动性,是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支撑。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30年,我国光热发电发展总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度电成本与煤电基本相当,技术实现国际领先并完全自主可控,行业实现自主市场化、产业化发展,成为新能源领域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新产业。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成功掌握塔式、槽式、菲涅尔式等主流光热发电技术,已建成全球领先的光热发电产业链,电站单位千瓦建设成本从10年前的约3万元下降至1.5万元,度电成本降至0.6元上下,光热发电已初步具备规模化发展的基础。但另一方面,我国光热发展还面临初始投资大、市场竞争能力偏弱、系统支撑调节价值未充分体现、产业技术水平仍需提升的问题。
     
      “在我国能源结构加速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时期,为助力能源强国建设,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意见》。”上述负责人说。
     
      为破解光热发电发展瓶颈,《意见》提出一揽子政策措施,为产业规模化发展保驾领航。《意见》提出,开展资源普查、做好光热发电发展布局和产业协同发展布局的顶层设计安排,同时,明确积极培育光热发电应用市场,结合大型能源基地建设,按需合理配置光热发电规模。支持具备技术经济条件的“沙戈荒”大型外送新能源基地、水风光外送基地、各类自用型基地等新能源基地,开展光热电站项目建设;建设一批以光热发电为主的支撑调节型新能源电站;探索构建以光热发电为基础电源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
     
      建设成本较高一直是困扰光热发电发展的关键问题,在降低光热投资和发电成本方面,《意见》有哪些举措?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一是通过规模效应带动快速降本。《意见》提出在大型能源基地按需合理配置光热发电、建设一批以光热发电为主的支撑调节型新能源电站、探索构建以光热发电为基础电源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等培育发展空间措施,将推动光热发电年均近300万千瓦的增速,通过规模化发展带动产业链成熟和规模效应释放,实现快速降本。二是加快技术水平提升进一步降本增效。《意见》提出要逐步推动高参数大容量技术推广、稳步推进30万千瓦等级大型光热电站建设,加快关键技术材料与装备研发、全面提升核心技术自主化和关键装备国产化水平,推动光热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产业集聚和协同发展促进光热产业降本增效。
     
      此外,要充分发挥支撑调节价值提高收益,加强政策保障实现降本增收。《意见》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光热发电项目通过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资产支持证券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鼓励相关省区制定支持光热发电发展的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实施细则,明确符合条件的光热发电容量可按可靠容量给予补偿,提高电站包括绿证、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等在内的绿色收益,加强土地等要素保障,通过综合政策支持促进降本增收。

    (编辑:东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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