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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开伟:欣泰电气退市在即 投资者如何减损?

    2016-07-13 08:43 [名家访谈]  来源于: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每日经济新闻
    导读:◎莫开伟 7月8日下午,证监会新闻发布表示,已完成对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披违法违规案的调查工作,依法向欣泰电气及相关责任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 深交所亦表示,欣泰电气将成为创业板第一家终止上市的公司和A股市场第一家
      ◎莫开伟
     
      7月8日下午,证监会新闻发布表示,已完成对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披违法违规案的调查工作,依法向欣泰电气及相关责任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
     
      深交所亦表示,欣泰电气将成为创业板第一家终止上市的公司和A股市场第一家因欺诈发行被退市的上市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因欺诈发行暂停上市后不能恢复上市,且创业板没有重新上市的制度安排,这意味着欣泰电气不可能有再回A股的机会。
     
      从理论上看,欣泰电气被强制摘牌退市时间应在今年10月底,且该公司相关高管受到证监会终身禁入、罚款等处罚,可谓咎由自取。对此,我们有理由为中国资本市场步入严厉监管轨道而喝彩。
     
      但对无辜遭殃的公司外部股东利益受损,则是一个令人普遍关注和担忧的问题。据媒体报道,欣泰电气被强制退市除牵涉前后耗资2.32亿元举牌的创势翔或面临巨亏外,持有1.52%流通股的汇金公司可能也将踩雷,更有超过1.3万名普通投资者难以幸免,对资本市场来说,此事无疑影响深远。
     
      在此情况下,让广大参与欣泰电气公司投资的人拿起《证券法》这一有力武器,尽量减少损失,维护好应有权益,是摆在金融监管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说得具体一点,不能不考虑投资者利益,只为强制退市而退市。从当前看,让投资者减少损失最好从两方面着手:
     
      第一,让投资者随时掌握退市程序,不要错过股票交易时机。
     
      在了解欣泰电气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已披露)之后,投资者要弄清楚公司股票复牌交易30个交易日(自7月12日复牌起算);之后,再搞明白深交所做出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欣泰电气等待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一定期限届满,再等待深交所做出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在欣泰电气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复牌交易30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该公司股票才算最终终止上市。
     
      提醒一下,尤其在这关键的30个交易日内,投资者再也不能盲目买入,避免成为新的“接盘侠”;尽管30个交易日内,可能会面临股票下跌甚至暴跌,也应忍痛割爱,择机出逃,尽量将手中拥有的欣泰电气股票卖掉。
     
      第二,掌握赔偿对象、时间和标准,防止因此加大股票亏损损失。
     
      首先,要弄清自己是否属赔偿范围。按照兴业证券的赔偿方案,5.5亿元赔付专项基金的赔付对象为:自虚假陈述实施日起至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前买入欣泰电气股票,且在揭露日或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欣泰电气股票或者因持续持有欣泰电气股票,扣除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后存在亏损的。这次欣泰电气从筹备发行上市开始就造假,从它IPO那天开始就购入的股民都有权获赔。但这是有买入截止期的。
     
      2015年7月14日,欣泰电气发布了由于信披违规而被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告,故根据2003年最高法院关于证券陈述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此日构成虚假陈述揭露日,之后买入欣泰电气股票的人并不会就调查所遭受的损失而获得赔偿。因为揭露日后股票买入价理应大跌,将剔除财务造假导致的泡沫,而在这之后买入者属于“投机冒险”行为,谈不上遭受了欺诈。
     
      与此同时,在此之前已经卖出股票者,由于其买卖和持有欣泰电气股票的整个时间段内的股价都包含了欺诈所造成的影响,故而其自相抵消。即使一个人实际上因投资欣泰电气而有买卖差价损失,这也算不到欺诈人的头上去,而应归因于市场因素。所以,只有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后买入,揭露日之后卖出的才会获赔,获赔价格限于卖出价低于买入价的部分,而且根据司法解释要扣除市场整体因素带来的影响。
     
      其次,要弄清楚赔偿标准。赔偿标准是根据买入时间、卖出时间、持有时间的不同,赔偿金额是不一样的:一是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赔付范围以适格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二是先行赔付专项基金将按照公式计算每一适格投资者的赔付金额:赔付金额=投资差额损失(扣减市场风险因素造成的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资金利息;三是基准日及以前卖出欣泰电气股票,其投资差额损失按“买入平均价格”与“实际卖出平均价格”之差,乘以投资者所持欣泰电气股票数量,扣减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
     
      而基准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欣泰电气股票,其投资差额损失按“买入平均价格”与“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基准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之差,乘以投资者所持欣泰电气股票数量,扣减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
     
      (作者系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编辑:东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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